关于大竹县原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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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大竹县原林业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原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2015年的主要工作是:抓好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抓好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 抓好安全生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深化林业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抓好党的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继续实施“两大工程”,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等工作;积极开展棚户区改造,争取完成国有林场危机房改造的主体工程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竹县原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73.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73.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73.2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27.17万元,农林水支出1692.1万元,住房保障153.9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原林业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原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原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17万元,主要用于原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农林水事务支出169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林业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53.98万元,主要用于:原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9万元。

  (一)大竹县原林业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17.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项目报批、行业管理工作等涉及的接待;林业项目建设技术交流、论证等涉及的接待;国家有关机构对我县林业项目的检查验收、调查研究等涉及的接待;外地来大竹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交叉检查指导等涉及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增长9.5 %,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油价格增加,车辆使用年数增加。2015年大竹县原林业局现有公务用车7辆,安排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7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产业体系的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业产业行业的管理及林业行政执法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等。

  附件: 表1、2015年大竹县原林业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原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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