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石河镇人民政府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石河镇
发布日期: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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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5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石河镇人民政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努力抓好卫生院整体迁建工程、粮食大库建设、海螺二期安置房、国道210场镇过境段改造、村道公路硬化等民生工程;积极调整农业产业机构,增加农民收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事务的监督、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抓好增收节支,全面完成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 部门概况

石河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石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51.77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1.7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2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8.2支出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6万元,农林水支出28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6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石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石河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石河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0.2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群团事务、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8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 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死亡抚恤、农村五保供养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与处理以及其他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83.07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动物防疫、森林防火。

(七)住房保障支出18.86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3.5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临时租用车辆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镇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2015年石河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石河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石河镇 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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