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民族宗教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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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竹县民族宗教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促进民族宗教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8.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3万元,住房保障2.1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民族宗教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民族宗教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民族宗教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民族宗教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理支出,民族建设项目申报、验收支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运等支出,民族宗教工作专项支出等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未安排出国培训及考察项目计划,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现有一辆公务用车(轿车),安排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主要用于民族稳定、民族项目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比2014年预算下降10%。主要用于省市来人检查民族宗教工作接待,省市来人调研民族宗教工作接待,外地来人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交叉检查指导等涉及的接待。

附件: 表1、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收支预算总表
,2015年大竹县民族宗教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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