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发布、备案工作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织、协调、联络及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性听证行为的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审查、确认、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7次,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法4期;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5个;组织500名行政执法人员和200名乡镇食安办餐饮食品安全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组织39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办行政执法证件285个;验审、备案行政执法证件1650个;抽查评查2013年度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共计6728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等;积极参与涉法事务研究计66件近89次;办理领导批示件53件;参与部门涉法事务和解答涉法事务咨询共计134件次。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其他事业单位1个(大竹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88.1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4.88万元,住房保障3.2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加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全县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正常运转经费,支付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律师的费用,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县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工作运转相关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接待、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政府法律顾问团运转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万元。
(一)2015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未安排出国培训及考察项目计划,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涉法事务研究、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涉及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加6.66%。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使用年数的增加,维修费用成本有所提高。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为轿车型。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调查取证、行政调解调查等。
附件:表1、 2015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5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5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
,2015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