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扩大开放和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服务;负责起草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目标和年度重大招商活动的计划、方案;拟订我县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014年度,实现招商引资履约项目53个,到位资金111.5亿元,其中,国内省外直接投资固定资产类52.5亿元,国内省外直接投资其他类25亿元;省内市外直接投资固定资产类20亿元,省内市外直接投资其他类14亿元。
2015年,紧紧围绕建成川东渝北区域次级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以全市“招商引资突破年”和“项目落实年”为契机,大力实施县委“453”战略工程,按照“领域相通、产业相联、技术相近”的要求,集群承接,延链引进,抱团入驻,大力实施“345”产业培育计划,着力完善招商体系、创新招商模式、夯实招商平台、优化招商环境,确保项目“抓得实、引得来、留得住、能发展”,推动全县经济追赶跨越发展。
二、 部门概况
我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编制17人,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0.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0.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0.35万元,招商引资8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2.13万元,,住房保障6.2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为完成招商引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日常本地招商引资接待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6.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12万,下降8.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招商引资接待客商等方面公务活动的开支。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5万元,下降4%。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接送客商、赴成渝两地小分队开展招商活动、下基层开展联系及扶贫工作。
附件: 1.表12015年大竹县投资促进局收支预算总表
2.表22015年大竹县投资促进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