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路灯管理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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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是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竹阳街道办事处、白塔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东柳到海明湖、净土寺等路灯新建、维护、管护工作的职能部门。
   2016年重点工作除了管护好全县路灯的正常照明外,还完成了北城干道、绕城公路的路灯新建工程等,为美丽大竹做出了贡献。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是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财政纳入一级预算单位,现有职工9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87.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7.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7.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0.1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482.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路灯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路灯新安、维修、管护、电费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路灯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城区路灯照明,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城乡社区事务482.11万元,主要用于:路灯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部路灯照明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新建、维修材料、安装人工费、电费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局直发,比上年预算减少很大。
(三)住房保障支出5.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 1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外出考察、接待来人调研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路灯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路灯管理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大竹县路灯管理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数

              

2016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487.42

一、一般公共服务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财政事务

 

三、事业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0.16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16

五、转移性收入

 

三、医疗卫生

 

   上级补助收入

 

   医疗保障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四、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482.11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82.11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五、住房保障

5.15

六、其他收入

 

    住房改革支出

5.15

          

487.42

          

487.42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七、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487.42

                  

487.42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2016年大竹县路灯管理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金支出

 

 

 

 

487.42

76.49 

410.9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0.16

0.16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16

0.16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0.16

0.16

 

 

212

 

 

城乡社区支出

482.11

71.18

410.93

 

 

03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482.11

71.18

410.93

 

 

 

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82.11

71.18

410.93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15

5.15

 

 

 

02

 

 住房改革支出

5.15

5.15

 

 

 

 

01

  住房公积金

5.15

5.15

 

 

 

 

 

 

 

 

 

 

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大竹县路灯管理所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数

      

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

3.公务用车费

2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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