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大竹县委台办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大竹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大竹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大竹县台办)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对台事务工作常设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和涉台事务,承担全县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台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即: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对台交流、对台经济和对台联谊工作。
二、 部门概况
大竹县台办属独立的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台胞接待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台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10.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0.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台办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县台办机关及其下设的台胞接待站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涉台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台办机关、台胞接待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94万元,主要用于:大竹县台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台胞接待站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在岗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5.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等经费。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3万元。
(一)2016年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交流等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2016年公务接待计划主要用于台胞、台商、台资企业和岛内社会团体来竹交流交往、投资考察等活动以及协调开展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对台服务联络等工作的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来竹检查指导、外地来大竹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交叉检查等涉及的接待。2016年,在公务接待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5.1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 辆,其中轿车1辆,购于2005年1月,已持续运行12年,由于构件老化,油耗增加,维修频繁,故运行维护费用略有增长。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台胞来竹交流交往的接待服务及日常公务管理等开支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
附件: 表1、2016年中共大竹县委台办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中共大竹县委台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中共大竹县委台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1:
2016年中共大竹县委台办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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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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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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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10.68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04.94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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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侨事务 |
104.94 |
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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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房保障 |
5.74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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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改革支出 |
5.74 |
五、转移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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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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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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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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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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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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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10.68 |
本年支出合计 |
110.68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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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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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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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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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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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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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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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110.68 |
支 出 总 计 |
110.68 |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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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2016年中共大竹县委台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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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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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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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
款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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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68 |
11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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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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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10.68 |
11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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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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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侨事务 |
104.94 |
104.94 |
|
|
201 |
25 |
01 |
行政运行 |
68.44 |
6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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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台湾事务 |
36.50 |
3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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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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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5.74 |
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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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5.74 |
5.74 |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5.74 |
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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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
表3: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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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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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1.03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4.2 |
3.公务用车费 |
6.83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