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水务局是县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主管全县防汛抗旱,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41.1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41.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1.18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043.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73万元,住房保障86.86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农林水支出1043.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86.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9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工作交流接待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一致。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
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水务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水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水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件1:
2016年大竹县水务局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141.18 | 一、农林水支出 | 1043.59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水利 | 1043.59 | |
三、事业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10.73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73 | |
五、转移性收入 | 三、住房保障支出 | 86.86 | |
上级补助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86.86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141.18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141.18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七、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1141.18 | 支 出 总 计 | 1141.18 |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
附件2:
2016年大竹县水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金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3 | 10.73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0.73 | 10.73 |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0.73 | 10.73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043.59 | 1,043.59 | ||||
03 | 水利 | 1,043.59 | 1,043.59 | ||||
01 | 行政运行 | 1,043.59 | 1,043.5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6.86 | 86.86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6.86 | 86.86 | ||||
01 | 住房公积金 | 86.86 | 86.86 | ||||
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
附件3: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24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9 |
3.公务用车费 | 1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