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是:依法审判辖区内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和指令再审的案件。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对大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
大竹县人民法院2016年主要工作是:强化审判职能,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民事纠纷;积极构建行政协调机制,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机制,破解执行难题。
二、 部门概况
大竹县人民法院系全额拨款的国家审判机关。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751.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1.6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51.6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646.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9万元,住房保障100.26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审判及案件执行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法院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审判和案件执行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1646.94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机构人员工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0.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
(一)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1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法院、上级相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协助同级法院调查取证,其他相关单位来客等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预算基本持平。原因是我院的案件数逐年增长,案件数现已突破5000件,车辆燃油费也相应增加了。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5 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8 辆,多功能乘用车1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用于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主要保障院机关及法庭执行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附件:表1、2016年大竹县人民法院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1:2016年大竹县人民法院收支预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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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751.69 | 一、公共安全支出 | 1646.94 |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 法院 | 1646.94 | |
三、事业收入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4.49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9 | |
五、转移性收入 |
| 三、住房保障 | 100.26 | |
上级补助收入 |
| 住房改革支出 | 100.26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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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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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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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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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751.6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751.69 |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四、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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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年结转 |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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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五、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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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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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1751.69 | 支 出 总 计 | 1751.69 |
表2:2016年大竹县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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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金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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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751.69 | 1,386.69 | 3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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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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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安全支出 | 1,646.94 | 1,281.94 | 3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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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05 |
| 法院 | 1,646.94 | 1,281.94 | 3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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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05 | 01 | 行政运行 | 1,281.94 | 1,28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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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05 | 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65.00 |
| 3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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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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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49 |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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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05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49 |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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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05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49 |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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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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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保障支出 | 100.26 | 1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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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02 |
| 住房改革支出 | 100.26 | 1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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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00.26 | 1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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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27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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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17 |
3.公务用车费 | 110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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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