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张家乡
发布日期:2016-12-06
点击数:人次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张家乡政府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2016年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建设畅通张家。抓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公路7.2公里。一是建好东风村3-5组水泥路建设1.2公里,二是建好东王村11组石门坎至垫江县明月山组道毛坯建设2.0公里以及东王村9-10组组道水泥路建设2.0公里,三是建好双峰村洞口林至沙地边1-4组组道水泥路建设2.0公里,四是抓好交通道路建设,打通张垫公路。

  (二)建设富裕张家。一是强力建设美丽新村。二是着力发展畜牧产业。三是给力发展果蔬产业。四是大力推广科技种粮,确保粮食安全。五是用力发展劳务产业。六是竭力做好扶贫攻坚,全面完成2016年脱贫任务。

  二、部门概况

  张家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张家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303.4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3.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8万元,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7.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5万元,农林水支出9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张家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共计303.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乡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具体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张家乡政府及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网络费、水电费等商品与服务支出,村社干部生活补助,遗属补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张家乡政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文化站办公经费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7万元,主要用于抚恤支出,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7.9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办公经费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97.81万元,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动物防疫和森林防火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用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万元,公务接待费9.3万元,张家乡没有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公务租车的方式,公务租车费安排14.5万元。

  (一)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3万元,公务接待费较去年预算减少5%。今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按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县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规模。

  (二)2016年安排公务租车费用14.5万元,公务租车费较去年预算减少3.1%,用于公务租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乡政府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张家乡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张家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张家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2月19日

  表1、
2016年大竹县张家乡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303.41 一、一般公共服务 131.68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118.42
三、事业收入   财政事务 8.76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群团事务 4.5
五、转移性收入   二、文化与传媒支出 7.41
上级补助收入   文化 7.4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 34.47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抚恤 3.59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特困人员 30.88
六、其他收入   四、城乡社区支出 17.95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7.95
    五、农林水支出 97.81
    农业 47.84
    林业 0.6
    农村综合改革 49.37
    六、住房保障 14.09
    住房改革支出 14.09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303.41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303.41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七、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八、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收 入 总 计 303.41 支 出 总 计 303.41


  表二、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303.41 275.37 28.04  
      合计 303.41 275.37 28.0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68 120.39 11.29  
201 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18.42 118.42 6.34  
201 03 01 行政运行 112.08 112.08    
201 03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34   6.34  
201 06   财政事务 8.76 8.31 0.45  
201 06 01 行政运行 8.31 8.31    
201 06 99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0.45   0.45  
201 29   群众团体事务 4.50   4.5  
201 29 99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4.50   4.5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7.41 7.41    
207 01   文化 7.41 7.41    
207 01 09 群众文化 7.41 7.41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47 34.47    
208 08   抚恤 3.59 3.59    
208 08 01 死亡抚恤 3.59 3.59    
208 21   特困人员供养 30.88 30.88    
208 21 02 农村五保供养 30.88 30.8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7.95 17.95    
212 0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17.95 17.95    
212 01 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7.95 17.95    
213     农林水支出 97.81 81.06 16.75  
213 01   农业 47.84 47.69 0.15  
213 01 04 事业运行 44.95 44.95    
213 01 52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2.74 2.74    
213 01 99 其他农业支出 0.15   0.15  
213 02   林业 0.60   0.6  
213 02 99 其他林业支出 0.60   0.6  
213 07   农村综合改革 126.69 110.69 16  
213 07 05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10.69 110.69    
213 07 07 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 16.00   1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09 14.09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4.09 14.09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4.09 14.09    


  表三、
2016年大竹县张家乡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23.8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9.3
3.公务用车费 14.5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5


  2016年02月1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