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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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是全面实行小学义务教育工作目标的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2016年本单位主要工作是负责全镇小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管理和教育,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小学生义务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收入预算总额为507.565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7.565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7.565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 459.14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56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小学生义务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教育支出59.14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工资、办公和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08万元,主要用于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和遗属生活补贴。

  (三)住房保障支出37.35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无。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年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5年预算数 项 目 2015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507.57 一、教育支出 459.15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普通教育 459.15
三、事业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1.06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06
五、转移性收入   三、医疗卫生  
上级补助收入   医疗保障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四、交通运输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五、住房保障 37.36
六、其他收入   住房改革支出 37.36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507.57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507.57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七、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收 入 总 计 507.57 支 出 总 计 507.57
       


  
  2016年大竹县高明镇中心小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合计 507.57 507.57    
205     教育支出 459.15 459.15    
205 02   普通教育 459.15 459.15    
205 02 02 小学教育 459.15 459.1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06 11.06    
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1.06 11.06    
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1.06 11.0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7.36 37.36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37.36 37.36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37.36 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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