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本县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二、 部门概况
大竹县旅游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财务由旅游局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94.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4.13万元,其中: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行政运行88.3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6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5.7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88.31万元,主要用于:旅游经费、旅游节庆及推介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6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4.57 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6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0.3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 18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1辆,其中:轿车 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5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实施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6年 旅游局 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 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 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94.13 |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88.31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88.31 | |
三、事业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0.06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6 | |
五、转移性收入 | 三、住房保障 | 5.76 | |
上级补助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5.76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医疗卫生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五、交通运输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94.13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94.13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七、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94.13 | 支 出 总 计 | 94.13 |
2016年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金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94.13 | 94.13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88.31 | 88.31 | ||||||||
05 | 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 | 88.31 | 88.31 | ||||||||
01 | 行政运行 | 55.12 | 55.12 | ||||||||
99 | 其他旅游和服务支出 | 33.25 | 33.2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06 | 0.06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06 | 0.06 | ||||||||
02 | 事业单位退休 | 0.06 | 0.0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76 | 5.76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76 | 5.76 | ||||||||
01 | 住房公积金 | 5.76 | 5.76 | ||||||||
旅游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 计 | 14.57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6 | ||||||||||
3.公务用车费 | 8.57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