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供销社是重要的涉农部门,其基本职能是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6年度主要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经营、组织、服务创新工作,切实做好 农资供应、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购销、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为农网点建设等工作,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供销社概况
供销社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为230.49万元,属当年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07万元,住房保障18.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供销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社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所属企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7万元,主要用于我社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5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 11.5 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和同行来我社检查指导为农服务、机构改革、项目申报、验收,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15年度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因公出差、下乡调研、到所属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供销社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供销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大竹县供销社
2016年2月15日
表1:
2016年大竹县供销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230.49 | 一、商业服务业 | 200.02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商业流通事务 | 200.02 | |
三、事业收入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 12.07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07 | |
五、转移性收入 | 三、医疗卫生 | ||
上级补助收入 | 医疗保障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交通运输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五、住房保障 | 18.40 | |
六、其他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18.40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230.49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230.49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七、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230.49 | 支 出 总 计 | 230.49 |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
表2:
2016年大竹县供销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金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30.49 | 230.4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2.07 | 12.07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2.07 | 12.07 | |||
208 | 05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07 | 12.07 | ||
216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00.02 | 200.02 | ||||
216 | 02 | 商业流通事务 | 149.94 | 149.94 | |||
216 | 02 | 01 | 行政运行 | 149.00 | 149.00 | ||
216 | 02 | 99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50.08 | 50.0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8.40 | 18.40 | ||||
221 | 02 | 住房改个、改革支出 | 18.40 | 18.40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8.40 | 18.40 |
表3:
2016年大竹县供销社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7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1.5 |
3.公务用车费 | 5.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