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履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城市市政、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道路运输、食品安全等行政处罚权,建筑垃圾审批权。
2016年主要工作是实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部分交通秩序
经营秩序三大秩序管理。
二、 部门概况
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3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3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3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02.15万元,住房保障35.85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城管临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城乡社区支出1102.1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城管临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执法用车燃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住房保障支出35.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开支。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5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5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78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 8.55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0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法工作、培训交流、业务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房违建拆除部门协调等所发生的费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增长2.6%。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1辆,皮卡车5辆,小型客车9辆,小型货车1辆,租用车1辆,电动巡逻车2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执法巡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两违拆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2016年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138.00 | 一、城乡社区事务 | 1102.15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02.15 | |
三、事业收入 | 二、住房保障 | 35.85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35.85 | |
五、转移性收入 | |||
上级补助收入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138.00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138.00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七、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1138.00 | 支 出 总 计 | 1138.00 |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
2016年大竹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金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138.00 | 1,138.00 | |||||||
212 | 城乡社区事务 | 1,102.15 | 1,102.15 |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02.15 | 1,102.15 | |||||
212 | 01 | 01 | 城管执法 | 1,102.15 | 1,102.1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5.85 | 35.85 | ||||||
221 | 02 | 01 | 住房改革支出 | 35.85 | 35.85 | ||||
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 |||||||||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 计 | 86.55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8.55 | ||||||||
3.公务用车费 | 78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