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医保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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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医保局的基本职能是:一是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业务;二是监管“两定”的医疗服务行为;三是指导各经办点的医保业务。

  2016年的主要工作是:巩固提高城镇居民参保覆盖率、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二、 部门概况

  大竹县医保局是全额预算拨款参公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医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897.48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97.48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897.48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5.8927万元,医疗保障支出8720.84万元,住房保障10.748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医保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医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89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医疗保障支出8720.84万元,全部用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账补偿以及城镇职工全额预算单位统筹支付。

  (三)住房保障支出10.7489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1.8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3.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专题研讨交叉检查指导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大竹县医保局

  2016年2月3日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医保局收支预算总表
2016年 大竹县医保局 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项 目 2016年预算数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8897.481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165.8927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人力和社保 165.8927  
三、事业收入   二、医疗卫生 8720.84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医疗保障 8720.8400  
五、转移性收入   三、住房保障 10.7489  
上级补助收入   住房改革支出 10.7489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8897.4816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8897.4816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八、上年结转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七、结转下年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收 入 总 计 8897.4816 支 出 总 计 8897.4816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表2、2016年大竹县医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6年大竹县医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金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5.8927 165.8927    
208 01   人力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65.8927 165.8927    
208 01 01 行政运行 113.7252 113.7252    
208 01 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2.1675 52.1675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720.84   8720.84  
210 05   医疗保障 8,720.84   8720.84  
210 05 01 行政单位医疗 4,000.00   4000  
210 05 08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4,720.84   4720.84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7489 10.7489    
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 10.7489 10.7489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10.7489 10.7489    
               
      合计 8,897.4816 176.6416 8720.84  
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表3、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1.8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2.公务接待费 1.8
3.公务用车费 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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