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政策,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以及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等财政管理相关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2016年全省工作的总体部署,2016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厅党组确定的全省财政发展改革思路,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抓好增收节支,全面完成省人代会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二、 部门概况
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4.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4.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13万元,农林水支出127.52万元,住房保障6.49万元。
四、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127.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省政府非税收入、财政票据印制、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费、金财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6.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4.9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9.9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5万元。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9.95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0.5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交流接待、招商引资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 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工作调研、实施扶贫和移民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 表1、2016年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6年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表3、2016年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 134.14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 | 0.13 |
二、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13 | |
三、事业收入 | 二、农林水支出 | 127.52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扶贫 | 127.52 | |
五、转移性收入 | 三、住房保障 | 6.49 | |
上级补助收入 | 住房改革支出 | 6.49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从其他部门取得的收入 | |||
从不同级政府取得的收入 | |||
六、其他收入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34.14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34.14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六、事业单位结余分配 | ||
八、上年结转 | 其中:转入事业基金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七、结转下年 | ||
其中:事业单位经营亏损 | |||
收 入 总 计 | 134.14 | 支 出 总 计 | 134.14 |
注:支出列支类、款级 |
2016年大竹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134.14 | 134.14 | |||||
208 |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 0.13 | 0.13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0.13 | 0.13 | |||
208 | 05 | 04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0.13 | 0.13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27.52 | 127.52 | ||||
213 | 05 | 扶贫 | 127.52 | 127.52 | |||
213 | 05 | 01 | 行政运行 | 77.52 | 77.52 | ||
213 | 05 | 99 | 其他扶贫支出 | 50 | 5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49 | 6.49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49 | 6.49 | |||
221 | 02 | 住房公积金 | 6.49 | 6.49 | |||
注:支出列至类、款、项级 |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14.9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9.95 |
3.公务用车费 | 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