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林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林渔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林渔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林渔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林渔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农林渔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林渔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全县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3.贯彻落实促进主要农林渔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指导粮油等主要农林渔产品生产,引导指导农林渔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4.负责指导农林渔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林渔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5、承担提升农林渔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7、负责拟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农林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9、承担农林渔业防灾减灾责任。
10、管理农林渔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11、制定全县农林渔业科研、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农林渔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12、负责农林渔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
1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承办政府间农林渔业涉外事务。
16、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1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1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9、负责全县国有农场林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20、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林渔业建设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农林渔业专项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农林局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抓好现代农业发展。二是搞好天然林保护,防治森林病虫害发生。三是防治农业重大病虫害,提高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抓好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五是搞好退耕还林、农民培训工作。六是打好脱贫攻坚战,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七是搞好“甘露杯”高标准农田工作。八是推进从严管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系统党的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林局下属二级预算其他事业单位 20 个,主要是指各乡镇林业站,并辖50个乡镇农业、林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林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
农林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 3219.66 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林局2017年收入预算 3219.66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林局2017年支出预算3219.6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53.76万元,占57.58%;项目支出 1365.9万元,占 42.4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19.66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19.66 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2868.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5.4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3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19.66 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1553.66 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增加了农林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2868.97万元,占89.1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49 万元,占 6.69 %;住房保障支出129.3 万元,占4.02 %。;节能环保支出5.9万元,占0.18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 671.29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五办、森防站、林调队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761.68 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林业站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2017年预算数为1406万元,主要用于: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防汛抗旱,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甘露杯”高标准农田,农民培训,退耕还林等。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防灾减灾(项): 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病虫害防治等。
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 5.9 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15.49 万元,其中:(1)94.2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其五办、森防站、林调队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21.28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林业站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 129.3 万元,其中:(1)56.5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其五办、森防站、林调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2)72.77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林业站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901.7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08.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生活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93.2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林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局机关及其所属各乡镇林业站运行经费
2017年,农林局机关含五办、森防站、林调队及其所属各乡镇林业站运行经费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9.53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7.82 万元,增加81.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农林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800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绿色防控设备、物资采购、专项工作委托业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局已取消公务用车,原公务用车4辆已上缴县国资办。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农林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1.9 万元。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农林局2017年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