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发改局职能简介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价格方针政策,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二)发改局2017年重点工作
1、抓好经济形势研判工作,加强综合经济分析工作;加快国民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及时启动《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编写工作。
2、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3、配合各部门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力争在铁路规划、工业园区升级、脱贫攻坚等重大政策争取上取得新进展,在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争取上取得更大成绩。根据国家资金投资投向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向上争取资金,做好向上对接和汇报力度,力争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4、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为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创造更多便利条件,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到我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环境保护等的方面,促进我县民间投资发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5、抓好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严格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坚持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示制、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强化项目稽察,规范项目建设,做到竣工项目全合格。
6、抓好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节能降耗源头控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加强节能降耗的源头控制。扎实推进重点节能工程。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努力降低对能源资源的消耗。
7、抓好物价稳定工作。抓好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发改委深化价格改革的部署,进一步放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抓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开展资源环境价格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开展涉企、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收费检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医药、教育、交通运输等价格收费检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农本调查及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对农产品调查户、价格定点监测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搞好价格监测分析。坚持“逢定必审”原则,做好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抓好价格认证工作。继续加强涉案鉴定、涉纪认定工作,服务公检法以及纪委案件查办;开展涉税认定工作,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发改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发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发改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07.7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发改局2017年收入预算607.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07.7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发改局2017年支出预算60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1万元,占75.32%;项目支出150万元,占24.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7.7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发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7.7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82.65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一般公共服务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7.03万元,占85.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7万元,占9.84%;住房保障支出30.91万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67.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开展项目管理、价格监测、重大项目稽查、固定资产入库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1.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0.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未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减29.1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压缩预算,厉行节约。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项目报批、行业管理工作等涉及的接待;外地来大竹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交叉检查指导等涉及的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未安排。主要原因是根据2016实行公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