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河镇人民政府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积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积极调整传统农业产业结构,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继续壮大清脆李特色农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完善旅游综合环境,提升古镇形象;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加强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创和谐稳定环境。
二、部门概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预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支总预算7869218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预算78692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921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7869218元,其中:基本支出6412800元,占81.5%;项目支出1456418元,占1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69218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921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3401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16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572元、城乡社区支出204200元,农林水支出3470250元,交通运输支出7200元,住房保障支出250955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69218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45218元。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和脱贫攻坚的日常支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3401元、占33.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1640元、占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572元、占 14.76%;城乡社区支出204200元,占2.59 %;农林水支出3470250元,占44.10%;交通运输支出7200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250955元,占3.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以及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23047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7年预算数为33843元,主要用于:清河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98408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3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村级代理会计核算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团体事务(款)其他社会团体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5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机关群团妇共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268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机关群团妇联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层党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和党员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预算数为164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群众文化生活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保护将军街省级文化重点保护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支出(款)公益性岗位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20176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临聘残疾、劳保、低保协理员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为26196万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机关职工死亡其家属生活困难抚恤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2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32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42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街道社区管理事务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896424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站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0096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监测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万里坪、铁峰村、沙坝村生态林管护补助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5675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用于脱贫攻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600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对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的补助。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47198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村其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范补助支出。
22.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200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50955元,主要用于:清河镇人民政府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12800元,其中:人员经费513566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77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元,公务接待费1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清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对境外培训、学习交流,没有做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0元与2016年预算下降10000元,下降6.25%。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0%。主要原因是根据要求取消公务用车,实行公车改革后,没有做预算安排。
附件: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大竹县清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