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明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训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镇村规划等社会管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7年高明镇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
一是聚焦全面小康,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坚持“一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紧扣脱贫目标,对标脱贫标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举措,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聚焦产业优化,致力推进农业结构升级。坚持“稳为基进为向”,坚定不移扩总量提质量、调结构促升级,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前进。三是聚焦固本强基,努力推进城乡建设。坚持协调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新成效。四是聚焦人民幸福,倾力推进民生改善。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增福祉、促公平,织密民生幸福网,让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五是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弘扬“依法、务实、高效、廉洁”的施政之风,坚持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镇政府机关、镇财政所、镇计生办、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农业服务中心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镇政府2017年收支总预算819.4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镇政府2017年收入预算819.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9.4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镇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81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10万元,占80.07%;项目支出163.30万元,占19.93 %。
四、镇政府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镇政府2017年镇政府拨款收支总预算819.4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9.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8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16万元、农林水支出391.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22.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9.4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06.31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津补贴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镇政府一般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和脱贫攻坚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89万元,占29.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8万元,占1.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5万元,占12.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26万元,占2.48%;城乡社区支出26.16万元,占3.21%;农林水支出391.25万元,占47.98%;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22.69万元,占2.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90.5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4.09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等项目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7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统计等专项普查的办公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主要用于:镇财政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镇村级会计代理核算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村级报账员培训费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其他群团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包括群团组织的办公费和拨付镇村两级级关工委活动经费。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63万元,主要用于:镇村级两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开展党员活动日所需经费。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预算数为15.48万元,主要用于:镇文化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12.02万元,主要用于:营运保障所和低保协理员等临时聘用人员的正常开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和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为3.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对其亲属的遗属补助。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2.30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五保老人集中和分散供养的补助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信息员开展调查工作的补助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20.26万元,主要用于:镇计生办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9.16万元,主要用于: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社区办公费和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等“五治”工作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81.6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01万元,主要用于:对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的生活补助。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5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防疫员的生活补助。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45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护林防火员的生活补助。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0.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工作经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修建村级公益设施所给予的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73.3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四职干部、村民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开展正常工作给予的生活补助和办公经费。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运行和维护村级公益设施的示范试点补助资金。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村交通协管员开展交通协管工作的生活补助。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6.69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事业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镇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6.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改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镇政府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略有增长。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镇政府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镇政府及下属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319.3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6.10万元,增长12.7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镇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镇政府及所属单位没有一部车辆,也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镇政府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30万元。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高明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