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扶持下,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牢记宗旨,大力搞好文物收藏、鉴定、展览,弘扬民族文化精神;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全县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充分利用《文物法》为法律武器,保护馆藏文物及地面文物保护单位免遭破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 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物保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 38.3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8.3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 38.3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3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8.33万元;支出包括:文物保护3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0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8.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 3.81 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文物保护支出中其他文物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物保护32.79万元,占 8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6万元,占 9 %;住房保障支出2.07万元,占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物保护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32.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 3.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33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7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3%。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文物管理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