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住建局职能简介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加强全县城市规划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任务。
(二)住建局2017年重点工作
高起点规划设计,完成东湖公园规划设计,完成东湖湿地公园施工设计,加快推进白塔公园建设,计划启动编制大竹县全域规划、重点生态控制区规划等;高品质加快市政道路及管网建设,拟启动物华路、御临路、丰收巷、振兴路、北沙路2段、文体路建设,拟建设东湖大道延伸段、文化路、幸福路、东湖支路,续建翠屏路、安居路、新华路西段,加快推进旧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等;优化城市功能分区,建设以行政中心东移形成的新城市中心区,形成东西两片,旧城传统商业区、北城新区、新城中心区、南部工业园区等四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全面规范加强建造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管理;积极做好民生保障,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信访化解力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务员单位。下属一级核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主要包括: 大竹县房地产管理局、大竹县园林绿化局、大竹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大竹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大竹县建设监察大队、大竹县市政工程管理处、大竹县城乡建设规划勘测设计室、大竹县路灯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建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 402.917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住建局2017年收入预算402.9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9176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局2017年支出预算402.9176万元,基本支出348.9176万元,占87%,项目支出54.00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2.917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91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0.8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7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2.91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8.8844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25万元,占8.37%;城乡社区支出350.8145万元,占87.07%;住房保障支出18.3781万元,占4.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3.09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0.63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21.81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9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建筑企业管理、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建筑企业管理费、城镇化办公经费、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经费、招标经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等专项业务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8.37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8.9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8.7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30.1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2.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接待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建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住建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4.12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3.9367万元,增长31.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住建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住建局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住建局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