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计生规划编制的实施,指导、监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程序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和临床用血质量。
6.贯彻执行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中医药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施全行业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9.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参与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地方病及病害防治领导小组,县献血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医改领导小组、县狂犬病防治指挥部、县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的有关职能职责。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进健康大竹建设。二是深入实施医疗扶贫,确保“八百工程”等医疗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按期实现脱贫攻坚任务。三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县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县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顺利通过周期复评,争取实施县中医院“治未病”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四是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断提升计生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五是全面落实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探索实施艾滋病防治“双下沉”工作模式,县疾控中心启动创建“三级乙等”疾控机构;积极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有效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全面改进行业作风,进一步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管理机制,从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卫生计生人员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直属事业3个,其他事业单位91个(包含41个非独立核算单位)。主要包括:县卫计局机关、县红十字会、县爱卫办、县计生协会、县初保办、县地病办、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办公室、41个非独立核算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50个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卫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3064.4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卫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13064.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64.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卫计局2017年支出预算1306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0.11万元,占35.82%;项目支出8384.38万元,占64.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064.4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064.4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62.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64.4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574.95万元。主要一是2017年预算中包含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727.62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中未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2017年工资调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了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29万元,占0.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62.43万元,占98.45%;住房保障支出75.77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6.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874.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7年预算数为3400万元,主要用于:5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603.97万元,主要用于:村医补助、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奖补资金等项目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984.7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87.66万元,主要用于:医改办、创卫、计生工作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免费婚检、孕检、计生惠民资金等专项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药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专项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80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奖扶、特扶等惠民资金专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及救助专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75.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9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8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基本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单位已实行了车改,无公务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4.0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4.46万元,增长16.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大会议室音响及LED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公务车辆占有,2017年部门预算也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