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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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发布、备案工作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组织、协调、联络及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性听证行为的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审查、确认、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组织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组织全县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组织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办理全县的行政执法证件,验审、备案行政执法证件并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有线电视台进行公布;对部分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再次清理并录入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对各单位报送的各类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认真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完成县上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制顾问团作用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其他事业单位1个(大竹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07.8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0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收入97.1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2%,住房保障4.0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7%。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7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支入预算总额为10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项目支出51.7万元,支出预算总额的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88万元。收入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88万元,比2016年预算114.99万元减少7.11万元。主要是单位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化而调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支出45.49万元,占支出总额43%;一般公共服务法制建设支出51.70万元,占支出总额4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8万里,占支出总额 6.2%;住房保障支出4.01万元,占支出总额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5.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7年预算数为51.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正常运转经费,支付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律师的费用,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县政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工作运转相关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款)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17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2.26万元减少,减少率为2.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涉法事务研究、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涉及的接待。

  (三)因公车改革,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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