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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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的基本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促进民族宗教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民族宗教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宗局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民宗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97.9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 97.9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5万元,占10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9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2万元,占63 %;项目支出35.64万元,占36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9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9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6.0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9.5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8万元,占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万元,占8 %;住房保障支出 4.46万元,占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50.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5.6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宗教节日活动补助、回民牛肉补助、宗教教职人员困难补助等专门性民族宗教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 4.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2.32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3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大竹县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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