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司法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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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竹县司法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工作。

  2017年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启动“七五”普法,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二是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的管控,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突破。五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全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六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七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八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5+1”帮扶力量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面同步小康贡献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辖50个乡镇司法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司法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062.8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司法局2017年支出预算106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68 万元,占72%;项目支出294.13万元,占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2.8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8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92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9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2.8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44.12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16年7月进一步调整工资标准,以及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增加了其他司法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22.91万元,占86.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2万元,占8.17%;住房保障支出52.09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628.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94.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以及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事务等司法行政业务、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6.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2.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减少22%。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减少25%。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政策,我局较2016年初减少了3辆执法执勤用车。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5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司法装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法律援助站点建设。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司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 辆。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司法局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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