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月华镇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3、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5、加强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和农村“三资”管理。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增值保值责任。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7、制定和组织实施乡(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8、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9、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016年月华镇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工作基调,大力实施“453”战略工程,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月华”这个目标,全面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奋力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2017年的主要工作:一是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加快全面小康步伐;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发展坚实基础;三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四是优化社会发展机制,提升和谐社会发展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月华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事业单位2个。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15人、工勤人员1人。2016年1月实际在职45人、退休2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月华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月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支总预算953.0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月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收入预算95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0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月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支出预算95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0.31万元,占85.03%;项目支出142.7万元,占14.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月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3.01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3.0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48万元、农林水支出396.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月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3.01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21.52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脱贫攻坚、五治工作经费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04万元,占6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58万元,占2.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6万元,占12.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2万元,占4.68%;城乡社区支出26.48万元,占2.78%;农林水支出396.28万元,占41.58 %;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占0.08%;住房保障支出35.42万元,占3.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月华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镇政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月华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月华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工作的经费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2.04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群团事务、组织事务、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6.5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工作人员员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86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遗属补助、生活补助、农村五保供养等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计划生育机构的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安排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6.48万元,主要用于: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与处理以及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五治”工作经费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 396.28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办公经费、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动物防疫、森林防火。
7、交通运输支出0.7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维修。
8、住房保障支出 35.42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月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0.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5.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遗属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9.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7.3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三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合作、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月华镇人民政府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月华镇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