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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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竹县司法局基本职能简介

  大竹县司法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的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工作。

  (二)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创新普法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二是加强特殊人群管控,确保监管安全。三是围绕服务质量改善,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四是强化干警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素质能力提升。五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扎实开展“5+1”“3+2”帮扶力量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面同步小康贡献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司法局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下辖51个司法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司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441.597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1441.5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1.59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1441.59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64.9533万元,占87.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14万元,占7.66 %;住房保障支出66.2304万元,占4.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1.597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8.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17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1.597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64.9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4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30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1.59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58.17 万元。主要是部门相比2017年增加了人员,增加了一般公用支出、住房公积金和

  专项业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行政运行948.9533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6万元。

  3、基层司法业务支出80万元。

  4、普法宣传支出35万元。

  5、法律援助支出25万元。

  6、社区矫正支出30万元。

  7、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三大网络平台建设80万元。

  8、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3万元。

  9、住房公积金66.2304万元。

  1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0.3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48.95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31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以及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扶贫村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经费,以及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大平台建设前期费用。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66.230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的活动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3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5.5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04.4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1.1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6万元,主要包括: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扶贫村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工作经费,以及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大平台建设前期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局工作特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0.2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了10万元。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 万元,用于5 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大竹县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1.18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5655万元,增长31.1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竹县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大平台建设。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底,司法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 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1.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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