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法委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部署各个时期政法工作;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提出解决办法;组织、协调、指导维稳及大调解工作;检查指导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县委处理有关政法工作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
(二)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
2、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平安大竹、法制大竹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
3、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4、发挥统筹协调优势,提高政法工作法制化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委政法委是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增挂县委维稳办公室,下设县大调解中心、网格管理中心,县综治办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541.601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预算1541.6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1.60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支出预算1541.6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8187万元,占9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142万元,占1.86 %;住房保障支出17.1685万元,占1.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1.601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4.06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4.061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1.60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5.8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6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1.601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334.0614万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调资后工资福利的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的增加及专项业务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行政运行886.5583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09.2604万元。
3、住房公积金17.1685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8.61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86.5583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包括全县综治和网格队员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09.2604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大竹栏目制作、网格员及巡逻队员高温避暑药品、网管中心、百场法制教育讲座、E通智能通讯、乡镇综治及社区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电子眼、人民防线建设、维稳办、大调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义务治安、达州长安网、综合治理、流管办、政法工作等经费。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7.168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28.61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2.3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0.1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全县综治和网格队员工资)、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152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09.2604万元,主要包括:平安大竹栏目制作、网格员及巡逻队员高温避暑药品、网管中心、百场法制教育讲座、E通智能通讯、乡镇综治及社区网格化管理、雪亮工程电子眼、人民防线建设、维稳办、大调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义务治安、达州长安网、综合治理、流管办、政法工作等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委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7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国家有关机构对我县政法、维稳、综治、大调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社区网格化建设、平安大竹建设等相关检查、调查研究等涉及的支出;外地来我县交流学习、专题研讨、交叉检查等涉及的工作餐费。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现无车辆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大竹县委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15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7721万元,增长4.6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竹县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5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电子眼租金购买服务的网络及维护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底,大竹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政法委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9.260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