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房屋征收局职能简介
基本职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以及规划区外全县重点重大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构建物的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指导规划区外(不含重点重大项目)乡镇和县经开区实施的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及标准统筹。
(二)房屋征收局2018年重点工作
1、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推进房屋征拆工作。
坚持“保重点、促发展、重民生”的工作方向,加大工作力度,预计完成房屋征拆500户、5万平方米,力争完成600户、6万平方米,确保全县重点建设、政府收益、民生实事等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在政策宣传上做文章。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征拆舆论环境;及时公布、通报征拆及补偿信息,增强征拆工作透明度,扩大知晓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引导并逐渐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的良好征拆氛围。二是在疑难杂症上做文章。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大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如十字街孙天秀问题、景观大道安置点王氏三兄弟问题、白沙路问题等,推动项目顺利收尾;着力解决项目顽疾,如安居路道路建设顶层加层问题、长亭送别集体土地上门市问题和无证面积认定问题等,不断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聚力完善征拆措施,规范征拆程序,加快项目整体步伐,如新华西路西段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拆,滨河大道续建段(第二批次)等。三是在征拆信心上做文章。全体房征人要坚定信念,统一思想,大力发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概,不惧艰难,直面征拆中的任何艰难险阻,全力以赴推动民生工程、重点项目、拍卖地块的征拆进程,不达目的不罢休,为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添砖加瓦做出应有贡献。
2、加强协调沟通,助推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快推进北城竹和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白沙农民集中住房建设、云台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等在建项目的建设步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其余拟建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利用各类融资政策,积极争取安置房建设资金,破解资金难题,最大限度保障安置房建设资金的需要。
3、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钢铁房征队伍。
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房征队伍,立足房征工作专业性要求和具体特点,分层分类开展正规化培训,不断强化学历教育,不断加强股室交流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房征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十三项规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奉公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靠得住、用得上、信得过的高质高效房征队伍。
4、坚持为民意识,积极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访排查制度,及时发现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基层矛盾,努力把信访苗头控制在萌芽之中。认真化解信访积案,防止信访反弹,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确保征拆安置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房屋征收局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下设0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房屋征收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房屋征收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408.459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房屋征收局2018年收入预算13408.4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3933万元,占4.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74.0658万元,占9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房屋征收局2018年支出预算13408.45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48万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13338.7074万元,占99.5%;住房保障支出26.1569万元,占0.2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房征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408.459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131.35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74.065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4.393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9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38.707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5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房征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4.393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642.7127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2774.06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就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5948万元。
2、工程建设管理支出334.6416万元。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30万元。
4、住房公积金26.15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3.594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4.641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实际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0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包括:拆除房屋劳务费、信访及维稳工作经费、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房屋征收工作经费、借用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6.156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我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3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8.85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0.7492万元、津贴补贴3.8376万元、奖金0.126万元、社会保险缴费0万元、绩效工资103.38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59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万元、离休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26.156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75.541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5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9.4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2827万元、福利费3.8762万元、其他交通费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82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30万元,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劳务费25万元、信访及维稳工作经费20万元、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35万元、房屋征收工作经费100万元、借用人员经费5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房屋征收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房屋征拆项目、安置工作、信访工作、纪检监察等公务活动的工作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1辆、载客小客车5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6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车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房屋征拆工作的开展、安置工作的进行以及保障本单位开展各项工作的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2774.065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房屋征收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5.54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9.4941万元,减少47.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房屋征收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软件开发、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物业管理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房屋征收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房屋征收局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大竹县房征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样表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