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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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函〔2010〕155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0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系列文件要求,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办函〔1998〕67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府法函〔2009〕130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0〕234号)和 2010 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县2010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县级各行政执法机关在编的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或者受委托尚未取得委托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所有持《四川省行政执法证》或《四川省行政执法委托证》已过3年有效期的在编在岗的一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2009年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未合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不实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内勤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各单位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务必做好参考人员的初审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参考教材
    (一)考试内容:按照省政府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题库、统一颁发证件的“三统一”要求,考试采用标准化命题,机读卡答卷判卷,主要题型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等。考试重点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依法行政的基本知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法律文书制作等通用法律知识。
    (二)教材: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规定,教材为省政府法制办统一重新编印的《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既是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的参考资料,又是行政执法必备工具书,参考人员务必人手一册。具体征订事宜请于报名时直接与县政府法制局联系。
    三、考试的组织与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是全市统一考试,由市政府法制局具体组织实施,我县由县政府法制局经办。
    (一)考试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单位集体报名,参考人员一律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单位统计后统一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于11月1日前到县政府法制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受委托执法人员报名由委托机关负责。乡镇政府下辖的行政执法人员,原则上按行政执法类别由所属行政执法主体部门统一报名,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由乡镇政府向县政府法制局统一报名。报名时,每人交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凡未按时报送参考信息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向县政府法制局报送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册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考务费40元/人,向县政府法制局统一交付考务费,省法制办编印的参考资料每本30元。
    (二)考场设置: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设置1个考场。每个考室一律按30人编排,并调配2名监考人员,参考人员凭准考证对号入座。
    (三)考试时间: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安排,本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时间暂定在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纪律:本次考试一律为闭卷考试。考试纪律参照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纪规定执行。
    四、考试成绩及资格认证
    考试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委托专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答题卡统一进行微机评卷。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确认行政执法资格,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方可申办新式IC卡行政执法证或行政执法委托证。证件颁发后,在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确认行政执法资格,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一律不得上岗执法。
    五、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是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妥善处理好资格考试学习培训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附件: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人员信息登记表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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