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办函〔2010〕17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和毁灭性的森林病害,被称为松树的“癌症”,主要随带疫松木及其制品的人为运输而传播。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物流持续增长,一些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其制品频繁调入我县,在观音等地个别林区已发生疑似松材线虫病害,我县松林资源安全面临巨大威胁。为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普查监测工作
要加大松材线虫病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县、乡镇、村、护林员组成的监测网络体系,做到松林资源监测全覆盖。及时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疫情普查工作,及时发现异常枯死松树并排查枯死原因。对不明原因枯死的松树,各乡镇要进行统计、标记,并及时上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县林业部门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接报后派员取样镜检,如镜检发现线虫,应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归口上报市林业部门复检,经复检可疑的,上报省林业厅进一步检测。
二、及时除治疫情
松材线虫病疫情一旦确诊,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报请省林业厅批复同意后实施,从速从严处置。要快速果断彻底清除感病林木,并按规定进行严格的检疫除害处理。老疫点出现的成片枯死松树,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集中清除,零星枯死松树要常年及时清除;新发生疫情,应在发现后4个月内清除感病林木。要认真落实疫区媒介昆虫综合防治措施,切断疫情自然传播渠道。松材线虫病疑似松树也要按以上要求进行除治。
三、严格检疫执法
林业部门所属的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要将防御关口前移,深入车站、仓库、涉木企业和林区建设工地,对本地区松树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户严格实施检疫,建立健全检疫登记、调运检疫报检和《检疫要求书》等制度,严格限制从疫区调入的松树繁殖材料、松木及其制品。要根据预防工作和疫情控制的需要,在进入我县主要松林区的通道关口、疫情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依法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开展检疫检查,做好验证把关工作。
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电力、通讯、广电、建设、煤材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林业部门衔接沟通,督促所涉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或个人主动申报,自觉接受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检查;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要加强管理,承运或邮寄松木及其制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书》,严禁无证运输;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进行检疫检查,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利用企业的监督管理。
五、切实加强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对松材线虫病危害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这一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要按照《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应急预案〉的通知》(竹府办〔2005〕28号)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积极开展疫情监测、检疫执法和除害处理等工作。要全面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