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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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涉牌涉证和危险物品运输违法行为整治集中;集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毒驾违法行为;道路安全综合整治;电动车和自行车安全整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财政一级预算,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8年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公共安全支出、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为700.821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700.8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8211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支出预算700.821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18.813万元,占8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551万元,占7.31 %;住房保障支出30.753万元,占4.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0.821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0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0.821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18.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8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0.04 万元。主要是协警工资和五险预算纳入公安局统筹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行政运行382.963万元。

  2、道路交通管理235.85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1.2551万元。

  4、住房公积金30.75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82.963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机关及各科所队室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35.85万元,主要用于:红绿灯和交通卡口运行维护、标志标线维护、事故车辆鉴定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18年预算数为51.255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0.7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4.97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6.1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8.7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35.85万元,主要包括红绿灯和交通卡口运行维护、标志标线维护、事故车辆鉴定等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来我大队检查指导工作,协助同级交通警察大队调查取证,其他相关单位来人等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46.49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后车辆数量减少,相应的费用减少等因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1辆,其中:轿车27辆、多功能乘用车4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万元,用于3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执勤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科所队室执勤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78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标志标牌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底,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31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85万元。

  九、名词解释

  1.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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