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以及规划区外全县重点重大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构建物的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指导规划区外(不含重点重大项目)乡镇和县经开区实施的房屋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工作及标准统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明确目标,突出征拆工作重点。继续坚持“保重点、促发展、重民生”的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和推行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攻坚克难,确保全年完成房屋征拆500户、8万平方米,力争完成600户、10万平方米,确保全县重点建设、政府收益、民生实事等征拆项目“又快又好”地实施。
2.统一思想,坚定不移推行阳光征拆。引导全体逐步增强干事激情,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大“阳光征拆”宣传和督查考核力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使房屋征拆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和谐工程和民心工程。
3.加强沟通,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继续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保证白沙农民集中住房顺利返迁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北城竹和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云台棚户区改造目完成总工程量的70%、竹阳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计划完成总工程量的30%、沙石坎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完成招投标并开始施工,竭尽全力推动安置房“又快又好”地建设。
4.统筹兼顾,其他工作常抓不懈。 重视维稳工作,依据政策说话、依靠事实服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继续抓好帮扶工作,切实提高帮扶群众对工作的认可度,提升幸福指数。创新开展党建工作,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风清气正的钢铁房征队伍。精心经营河长制工作,不断提升柳城溪河流水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设0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总预算14012.517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14012.5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3479万元,占4.9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324.16961万元,占95.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14012.517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729万元,占0.33%;卫生健康支出15.699万元,占0.11%;城乡社区支出13922.9419万元,占99.36%;住房保障支出27.7037万元,占0.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12.517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04.05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0.103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8.3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324.1696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3922.9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0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8.347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3.9546万元。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单位统筹部分、工资调整以及新进人员增加的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事业单位医疗15.699万元,占2.28%;
2、工程建设管理328.7723万元,占47.76%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0万元,占39.22%;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6.1729万元,占6.7%;
5、住房公积金27.7037,占4.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5.69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28.77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6.17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70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8.3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一致。
2019年我局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2.5%。
2019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房屋征拆项目、安置工作、信访工作、脱贫攻坚等活动的工作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减少9万元。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3324.1696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6820.978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6503.191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
2019年,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7759万元,比2018年减少19.7657万元,减少26.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公务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大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项目资金270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