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2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36万元,专项用于专职监测补助资金。
请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请按《四川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达州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竹县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