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按照规定执行道交通保卫任务。
2020年主要工作: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和危险物品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酒驾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毒驾违法行为;道路安全综合整治;电动车和自行车安全整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财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1354.658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收入预算1354.6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65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支出预算1354.658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41.3599万元,占91.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676万元,占3.98%;卫生健康支出26.9055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32.5257万元,占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4.658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84.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3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4.658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241.35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6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25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4.65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84.36万元。主要包括:城区内交通信号灯光纤租赁费和维护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241.35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867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6.905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2.525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06.7599万元,主要用于:大队机关及各科所队室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834.6万元,主要用于:红绿灯和交通卡口运行维护、标志标线维护、事故车辆鉴定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0年预算数为43.36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6.905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28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部分的缴纳。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2.525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0.0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69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3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我大队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60%。
2020年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执行公务、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来我大队检查指导工作,协助同级交通警察大队调查取证,其他相关单位来人等开支的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31辆,其中:轿车27辆、多功能乘用车4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主要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执勤执法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保障各所队执勤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4.365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万元,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红绿灯、标志标线标牌、中央护栏的新增、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31辆,
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大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项目资金834.6万元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大竹县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