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7〕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加快建成法治政府进程,县政府决定将“大竹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大竹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志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淳伟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安华 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 勇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王 英 副县长
任 黎 副县长
杨红升 副县长
刘 杰 副县长
成 员:刘高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顺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黄远才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廖茂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朝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赖周平 县信访局局长
廖 鹏 县人大内司工委主任
张俊杰 县发改局局长
杨安勇 县经信局局长
练友兵 县教科局局长
刘小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超 县监察局局长
沈 莲 县民政局局长
汪武蝉 县司法局局长
胥廷武 县财政局局长
冯达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金果 县环保局局长
徐远航 县住建局局长
冷中海 县交通局局长
熊德洪 县水务局局长
李 轩 县农林局局长
林可胜 县商务局局长
于 飞 县文体广新局局长
甘 洪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刘云跃 县审计局局长
邱立文 县安监局局长
张 涵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蔡建华 县统计局局长
周 涛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谢 华 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毕晓明 县国税局局长
王立新 县地税局局长
罗洪波 人行大竹支行行长
唐英忠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法制办主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通知》精神,规划、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分工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唐英忠同志兼任。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