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7〕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有关精神,加强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竹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二)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
(三)研究协调处理预算管理、限额控制、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未来年度财政支出事项统计监测,研究协调处理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
(五)研究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处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应对Ⅰ级、Ⅱ级债务风险事件,指导全县应对Ⅲ级、Ⅳ级债务风险事件;
(六)研究解决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志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淳伟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任 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高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胥廷武 县财政局局长
张俊杰 县发改局局长
刘云跃 县审计局局长
陈思万 县国资办主任
华 英 县金融办主任
唐 宜 人行大竹支行行长
李顺华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胥廷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