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7〕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增补和明确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达市公管委发〔2017〕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切实明确机构人 员、工作职责和做好日常工作,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对增补和明确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管理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志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淳伟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刘高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张俊杰 县发改局局长
杨安勇 县经信局局长
胥廷武 县财政局局长
冯达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远航 县住建局局长
袁秀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德洪 县水务局局长
李 轩 县农林局局长
甘 洪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刘云跃 县审计局局长
陈思万 县国资办主任
黎 亚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唐英忠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彭庆国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二、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主 任:刘高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徐 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彭庆国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根据县公管委安排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不取代县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国资等相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方面的职责);编制本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受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牵头处理;负责县公管委工作部署的监督落实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