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竹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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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办〔2019〕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9〕15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9〕24号)要求,在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形成了《大竹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大竹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

 

序号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涉及的审批事项服务项目名称

审批

部门

设定依据

实施机构

服务时限

备注

大项名称

小项名称

1

 

近3个月50万元以上银行存款证明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粮食收购许可证》新办

粮食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07号,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银行

双方协商约定

不收费

《粮食收购许可证》延续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07号,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银行

双方协商约定

不收费

2

申请学前、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所需体检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

教科局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双方协商约定

 

3

设立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资产证明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

教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小学)审批

筹备设立民办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审批

筹备后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

筹备后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小学)审批

筹备后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审批

直接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

直接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小学)审批

直接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审批

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筹备)设立审批

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筹备后)设立审批

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直接)设立审批

4

社会团体成立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订)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5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验资报告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订)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6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号)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7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

验资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1号)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8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不少于30万,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及载明产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主席令第八十号)第十二条(三)

银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法人(负责人)等变更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审批

9

有注册资金要求的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人社局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银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职业介绍许可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变更审批

10

有注册资金要求的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

人社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第七条第一项

银行或者会计师事务所

双方协商约定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批

11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采矿权新立

自然

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18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

地质测量机构

双方协商约定

 

采矿权延续

采矿权变更登记发证

采矿权注销

采矿权转让审批

采矿权转让审批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12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自然

资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18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

地质测量机构

双方协商约定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自然

资源局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4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自然

资源局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无资质要求

双方协商约定

 

15

土地价值评估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自然

资源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7.《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8.《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9.《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有资质的评估机构

双方协商约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核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转让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出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

划拨土地转出让审核

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审核

出让土地续期

16

拟建设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专篇的设计说明书、概算书等)、应当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专项论证的建设工程,需提交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论证)意见。

国家和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国家和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住建局

1.《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4号)

2.《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川建发〔2011〕34号)

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17

排水户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住建局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

双方协商约定

 

18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涉及文件编制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审批;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审批;

水务局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3.《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第二十四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19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水务局

1.《政府投资》(国务院令第712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3.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的通知长政监〔2017〕15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0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水务局

1.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1

项目对水利工程安全、行洪安全、水体影响(水质影响、水土流失防治)及防治措施的论证报告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

水务局

1.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第二十三条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十七条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2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取水许可

取水许可新申办审批

水务局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

无资质

要求

双方协商约定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2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新申办审批或报变更审批

水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

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无资质

要求

双方协商约定

24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水务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水利部简化 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5.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的通知长政监〔2017〕150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第二十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无资质

要求

双方协商约定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24

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农业农村局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5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的实际报告和设计图册

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农业农村局

《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2012年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正)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6

资质单位水质监检验报告复印件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村部第46号令)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7

亲本证明复印件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农业农村局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5年农村部第46号令)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8

需要实验室检测的提供检测合格报告

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测

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测

农业农村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6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29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延续

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双方协商约定

 

30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延续

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双方协商约定

 

31

年度内放射诊疗场所防护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新办、效验

卫生健康局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取得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双方协商约定

 

3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双方协商约定

 

3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具有相应资质(备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

双方协商约定

 

34

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延续

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双方协商约定

 

35

年度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有效期内检测报告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新办、延续

卫生健康局

《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

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双方协商约定

 

36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延续

卫生健康局

《四川省消毒管理条例》

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双方协商约定

 

37

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告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定

人防办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地质勘察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38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

人防办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具有乙类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39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审查施工许可阶段

人防办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

具有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的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40

人防工程质量评估和竣工验收报告、面积测绘报告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建设项目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人防办

1.《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2003〕18号)

建设、施工、设计、监理、质监站、防护设备供应单位和检测单位、房屋面积测绘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41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咨询审查报告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交通运输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普通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42

 

涉路施工活动安全

性评价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跨越、穿越普通公路及 在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普通公路桥梁、普通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 令第 593 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 价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43

涉路施工活动安全

性评价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占用、挖掘普通公路、普通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交通运输局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593 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 价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在普通公路建筑控制区 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 施许可

44

竣工验收质量鉴定 质量检测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 验收审批

普通公路建设及专项工 程(含养护类桥隧大修 改建(重建))竣工验 收审批

交通运输局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令 2004 年第3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45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交通运输局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令2004 年第3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

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具有公路行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且与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无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

46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县应急

管理局

达州市安监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市安监〔2005〕173号)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双方协商约定

 

47

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设计方案编制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定

 

48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编制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双方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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