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教〔2015〕79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工作,特成立大竹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唐香友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黄 铀 县教科局局长
成 员:蒋建军 县发改局副局长
汪鹏程 县教科局党组成员
汪雪梅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3个认定工作小组,分别由汪鹏程、汪雪梅、蒋建军任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县发改局、教科局、财政局有关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代管学校分管副校长、片区督学组成。第一小组负责城区、周家、高穴、石河、石桥铺片区及竹北乡、城西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第二小组负责乌木、清水、庙坝、观音片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第三小组负责清河、文星、石子、杨家片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局,黄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日常事务。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