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5〕132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陈芳等六十七名连续三年年度考核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201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453”发展战略和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奋斗目标,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中共大竹县委第十二届第92次常委会和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芳等六十七名2012-2014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记三等功。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立足本职,勤奋工作,无私奉献,为建设繁荣时尚美丽和谐大竹,实现伟大中国梦,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附件:大竹县2012-2014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
等次人员记“三等功”名单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日
附件
大竹县2012-2014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
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记“三等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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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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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
陈 芳 何曲芳 谭化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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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
张礼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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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科局 |
李祚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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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杨 奇 邹学佳 雷可成 黎 紫 冷 寒 杨吉军 孙洪英 夏天玲 蒲永斌 余 海 兰 鹏 李春春 罗德兵 张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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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曾凡才 任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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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冷 琼 李顺华 苟莺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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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
王 彦 李良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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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 |
田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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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
陈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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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冯宗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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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
唐天友 王隆铭 徐永道 何 蛟 徐永祥 何 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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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商务局 |
张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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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新局 |
涂小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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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计生局 |
彭文甫 李声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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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
李杰梅 沈首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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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质监局 |
魏家明 刘 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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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执法局 |
张兰楠 代 勇 童真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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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 |
冯仁春(人社局派驻) 吴虹竺(公安局派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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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食品局 |
李世军 吴小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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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资办 |
文方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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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坝镇 |
陈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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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木镇 |
卢 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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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柳乡 |
杨荣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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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镇 |
唐开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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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家乡 |
黄 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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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华乡 |
邱 丹 唐廷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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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镇 |
杨 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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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乡 |
陈 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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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乡 |
张 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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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星镇 |
陈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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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合乡 |
赵 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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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穴镇 |
罗宗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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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镇 |
王 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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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家镇 |
刘昊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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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镇 |
刘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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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6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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