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5〕2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大竹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产煤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大竹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 忠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郑河川 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
何先如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高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杰 县监察局局长
冯达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红兵 县安监局局长
周 涛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人
毕晓明 县国税局局长
王立新 县地税局局长
朱 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喻志学 县总工会副主席
谭旭东 城西乡人民政府乡长
沈凤明 乌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东全 朝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何 龙 杨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尚明 中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禹华明 黄家乡人民政府乡长
田龙健 柏林镇人民政府镇长
邓上春 石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昌秀 月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孙克波 石桥铺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永书 永胜乡人民政府乡长
黄 波 新生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月高 白坝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召奎 双溪乡人民政府乡长
陈春华 周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良文 八渡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如军 中和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国文 高穴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伶俐 庙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石永东 牌坊乡人民政府乡长
文树林 欧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彭 宁 清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煤监(煤管)局,何红兵兼任办公室主任,潘科、刘勇、王方兵、石建华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隐患排查整治及验收组,负责煤矿隐患排查整治及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潘 科 县煤监(煤管)局副局长
成 员:田文彬(局技术顾问、)李晓阳(专家)、寇飞(专家)、罗春、许世桦、罗磊、刘贵平
范 围:负责石桥中队
第二组
组 长:刘 勇 县煤监(煤管)局副局长
成 员:范中奎(局技术顾问)、马建春(专家)、蒋兵(专家)、李毅、张远来、周峰、蒋进荣
范 围:负责黄家中队
第三组
组 长:王方兵 县煤监(煤管)局副局长
成 员:罗林(专家)、胡泽友(专家)、唐贵祥、罗云、向正勇、杨成军、张弟友
范 围:负责庙坝中队
第四组
组 长:石建华 县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陈文德(专家)、牟建国(专家)、陈俊安、陈柳霖、颜家春、宾峰、丁平
范 围:负责周家中队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