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2〕157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30万千瓦煤矸石发电厂项目争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我县煤矸石发电厂立项建设进程,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竹县30万千瓦煤矸石发电厂项目争取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洪波(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志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林建祥(县委常委、副县长)
庞佑成(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裕江(县府办主任)
饶登琼(县发改局局长)
何红兵(县经信局局长)
冯达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唐 勇(县环保局局长)
熊德洪(县安监局局长)
陈壮林(鸿光矿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信局,由何红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