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2〕159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竹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志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朱裕江 县府办主任
唐英忠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刘 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友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甘 洪 县民政局局长
林可胜 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冯达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邓愉达 县工商局局长
申河川 县地税局局长
廖周渠 县质监局局长
罗清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唐英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