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3〕44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扬重点整治外流贩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1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外流贩毒重点整治工作,全县外流贩毒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毒情形势进一步好转。在重点整治外流贩毒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发斗志,掀起新一轮禁毒严打整治斗争高潮,进一步遏制外流贩毒活动,如期实现“摘牌脱帽”目标,经大竹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对县公安局等15个单位和蒋武等10名同志予以表扬。
一、先进单位15个
一等奖4个:县公安局、综治办、禁毒办,高穴镇,各奖现金2万元
二等奖5个:县教育局、卫生局,月华乡、永胜乡、观音镇,各奖现金1万元
三等奖6个:竹阳镇、石河镇、中华乡、安吉乡、牌坊乡、清水镇,各奖现金5千元
二、先进个人10名(各奖现金1000元)
蒋 武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冷 寒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李昭辉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杨志伟 县环保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王中明 石子镇党委书记
魏嘉顺 周家镇综治办负责人
李世忠 高明乡党委副书记
卢华轩 童家乡综治办主任
沈晓鸣 县禁毒办工作人员
朱茂慧 县电视台工作人员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鼓干劲、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纵深推进外流贩毒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