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1〕83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达州市服务业促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大竹县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10〕13号),决定成立大竹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负责研究拟订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商品市场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拟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指导、督查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也可根据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全体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前,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需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和协调的事项。由县商务局商各有关成员单位提出会议议题,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审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实施情况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将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县商务局(联系电话:6223891)。
(二)各成员单位务必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将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报送县统计局。
附件:大竹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
大竹县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陶先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王 英(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 燕(县府办副主任)
庞佑成(县发改局局长)
刘应伟(县经信局局长)
黄 铀(县教育局局长)
秦春莲(县科技局局长)
李 琼(县财政局局长)
朱和志(县住建局局长)
唐 勇(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饶登琼(县农业局局长)
谢世清(县卫生局局长)
何红兵(县统计局局长)
冯达春(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于 飞(县文广局局长)
刘 杰(县商务局局长)
张俊杰(县招商局局长)
谢 华(县旅游局局长)
田其建(县粮食局局长)
徐继祥(县供销社主任)
曾宪瑜(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杨 琪(县国税局局长)
申河川(县地税局局长)
邓愉达(县工商局局长)
张永毅(县邮政局局长)
张 军(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罗洪波(人行大竹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由刘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永福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