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刘少倩等六十七名同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来源:信息公开办
发布日期: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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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府函〔2011〕107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刘少倩等六十七名同志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五比”活动,扎实工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大竹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2008—2010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记三等功。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再立新功。全县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开展“五比”活动,大力提升“五大能力”,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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