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77.55亿元支持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日期: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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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中央和省级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77.55亿元,有力推进全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其中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41.86亿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7.69亿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资金8亿元。

    按照中央和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全省开工改造棚户区10.48万户,发放租赁补贴5.15万户,改造老旧小区46.27万户及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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