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府函〔2011〕126号
大竹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大竹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消防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全县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县政府决定成立大竹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陈 勇(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刘少倩(县政府机关党委书记)
徐应涛(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甲鹏(县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游世平(县法院机关党委书记)
吕恩坤(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廖茂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华 英(县发改局副局长)
游世成(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钢(县科技局纪检组长)
曹显知(县经信局副局长)
孔祥跃(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学明(县监察局副局长)
蔡明朗(县司法局副局长)
胥廷武(县财政局副局长)
龚宜政(县人社局副局长)
蒋进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海涛(县环保局副局长)
秦春文(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昌军(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战办主任)
黄永明(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泽民(县林业局副局长)
裴 俊(县商务局副局长)
魏 鸣(县文广局纪检组长)
李永志(县卫生局副局长)
高晋蓉(县安监局主任科员)
冷中权(县城管办机关党支部书记)
孔碧珍(县国资办副主任)
王海燕(县旅游局副局长)
刘胜祥(县人防办副主任)
张雍军(县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唐元森(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喻志学(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宋 婧(团县委书记)
唐英忠(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沈瑞华(县民宗局局长)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消防大队,杨甲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为: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消防工作联合执法和协助配合机制;研究重大或情况复杂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全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